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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来源:爱游戏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17 05: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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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份总数由 862,934,983 股增加至 864,044,98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62,934,9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864,044,98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9日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8、营业范围:氨纶、芳纶系列新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号)核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730,481股,发行价人民币1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6,959,994.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27,398.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632,595.83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号)。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泰和芳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得到了切实履行。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见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企业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